3月29日,金科地产、碧 桂园地产、徽创地产以及晶宫置业四家房企同时参与,最终晶宫置业以总价10.44亿拿下太和县4宗266.76亩地块。
其中,TH[2018]-159地块以单价389万/亩,总价28393.11万摘得,溢价率为83.49%,楼面价为2917.79元/㎡;TH[2018]-16-1、TH[2018]-160-2以及TH[2018]-1601以单价392万/亩,总价为75957.84万摘得,溢价率分别为:84.9%、87.56%、84.9%,楼面价为2940.29元/㎡。
地块要求分别为:
TH[2018]-159号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
TH[2018]-160-1号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
TH[2018]-160-2号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
TH[2018]-161号宗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
二、竞买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太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竞买人近两年内在太和县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未发生群体性农民工讨薪事件,方可参加该宗地的竞买活动。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太和县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函》。
三、竞买资格及宗地要求:
1、TH[2018]-159、TH[2018]-160-1、TH[2018]-160-2、TH[2018]-161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壹级开发资质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同时报名、同时竞拍TH[2018]-159、TH[2018]-160-1、TH[2018]-160-2、TH[2018]-161号四宗地。
2、竞得人取得TH[2018]-159、TH[2018]-160-1、TH[2018]-160-2和TH[2018]-161号四宗地后,受让人的股东股权在5年内不得变更,该条款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落实。
3、TH[2018]-159号宗地竞买人须配建20套户型在120平方米左右的安置房,安置房为同一单元1-10层。由国投集团负责回购,回购价格按成交地价确定的楼面地价加上适当的建安成本(2600元)确定。付款方式为:在竞得人缴纳全部出让金后30天内预付给竞得人总购房款的20%作为诚意金;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资料移交并交付房屋钥匙后1个月内,国投集团按房产测绘单位测绘核准的面积结算剩余全部购房款。
4、竞得人必须在TH〔2018〕-160-1或TH〔2018〕-160-2号宗地上配建一座9班幼儿园,配建的9班幼儿园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县教育局,不动产权证登记到县教育局指定单位名下。
5、TH[2018]-161号宗地竞得人必须配建一座对外公厕,配建的对外公厕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县城管局,不动产权证登记到县城管局指定单位名下。
6、竞买人参与太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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