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最新通告!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
2020-5-29
社会能见度
来自安徽
阜阳在线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我市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期,我市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惨痛。起火原因主要是违规充电、线路故障、质量伪劣等,电动车一旦起火,会迅速燃烧,同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严重影响现场人员的自救和逃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广大市民应当认清违规停放、充电的严重危害和火灾隐患,自觉抵制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二、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指定场所,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房屋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飞线)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三、落实停放充电管理主体责任。有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管理单位的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车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无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管理单位的,社区、村(居)委会应当作为管理主体,或者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主体,明确电动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管理区域内己建成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上述单位应加强该区域的安全管理,确保充电设备运行正常、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没有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或不能满足群众日常需求的,上述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尽快选址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四、强化电动车停放充电日常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管理单位和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居)委会应常态化开展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安全检查,纳入日常生产、生活管理范畴。对检查中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拒不配合清理的,要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等有关机构报告。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管理单位和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居)委会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宣传,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发动广大居民举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其他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反映。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应当及时向辖区物业行政主管单位反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对因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或不听劝阻、阻碍依法管理的,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代步车。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其他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110报警电话或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特此通告。 阜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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