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学府庄园小区公告
公 告
为推动新华学府庄园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物业管理事项,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阜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和“皖美红色物业”工作方案要求,遵循党建引领、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现筹备成立新华学府庄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安机关指派人员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届物业管理委员会设委员职数十一名,其中业主委员六名;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通过组织业主推荐、自荐等方式产生;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代表;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6.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
四、推荐地点:
卜子社区居委会(地址:碧水雅苑A区南门),
推荐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节假日不休息),请广大业主(或持业主委托书的代理人)携带业主身份证和房产证(其他有效证明现场界定)积极参与推荐。
监督电话:2199390(街道)3778868(社区)。
本公告采取小区内显著位置张贴、清河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
颍州区清河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8日